財團法人宜蘭縣羅東鎮文宗社
一○五年度紀念孔子誕辰文宗獎(杏壇芬芳)表揚要點
壹、依 據:本社董事會之議決辦理。
貮、目 的:為宏揚孔子「有教無類,因材施教」之精神,以激勵奉獻教育工作者,特訂定本要點。
參、表揚條件:本縣公私立高中、高職(含)以下各級學校教師、行政人員、工友,品德優良並符合下列事蹟之一者。
1凡發揮教育愛,對學生之行為輔導有具體成效者。
2對課程之研究發展、教學方法之創新、教學評量之改進或特殊教育之輔導……等,有具體優良之事蹟者。
3對學校之校務推展,教學環境改善,促進校園之和諧有具體優良之事蹟者。
肆、選拔對象:
1本縣公私立高中(職)以下各級學校教師、行政人員、工友,每校推薦以一名為限。
2近五年內曾經接受教育部、宜蘭縣政府、本社表揚之優良教育工作者,請勿再推薦。
3本年度請勿與宜蘭縣政府重覆推薦,否則不予評審。
伍、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宜蘭縣羅東鎮文宗社(羅東孔子廟)。
陸、指導單位:宜蘭縣政府。
柒、報名日期:105年05月01日起至105年05月31日止。
捌、報名地點:本社,羅東鎮北成路一段26號,電話:951-6063。
玖、頒獎日期:105年09月28日紀念孔子誕辰大會(獲獎者另函邀請)。
拾、頒獎地點:羅東鎮文宗社(孔子廟)。
拾壹、評 審:本社聘請資深教育工作人員組成評審小組評審之。
拾貮、各校參照本社表揚要點評選推薦之,於報名期限內送達或掛號郵件函送本社。
拾參、推荐事蹟敘述:
1優良事蹟標題。(以十二字內為宜)
2優良事蹟內容。(可採敘述文章或條例式,以八百字左右為宜)
3紙本正本請推薦學校校長核章後寄送本社;另附電子檔傳至:loton.confu@gmail.com。
拾肆、附 記:
1推薦表請至本社網站,一律採A4紙張直式繕打或參閱歷年文宗獎《杏壇芬芳錄》。
2受推荐接受表揚人員請附個人二吋(半身)彩色照片二張,
便於編印《杏壇芬芳錄》。
財團法人宜蘭縣羅東鎮文宗社 105年文宗獎推薦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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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 良 具 體 事 蹟
︵ 直 書
. 八百字左右 ︶ |
片照色彩 (張二身半吋二) (名姓、校學寫請面背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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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最歷高 |
名姓 |
題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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︵ 以 十 二 字 內 為 宜 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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齡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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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薦學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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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 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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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閱歷年文宗獎《杏壇芬芳錄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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