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財團法人宜蘭縣羅東鎮文宗社

 一○五年度紀念孔子誕辰文宗獎(杏壇芬芳)表揚要點

壹、依    據:本社董事會之議決辦理。

貮、目    的:為宏揚孔子「有教無類,因材施教」之精神,以激勵奉獻教育工作者,特訂定本要點。

參、表揚條件:本縣公私立高中、高職(含)以下各級學校教師、行政人員、工友,品德優良並符合下列事蹟之一者。

1凡發揮教育愛,對學生之行為輔導有具體成效者。

2對課程之研究發展、教學方法之創新、教學評量之改進或特殊教育之輔導……等,有具體優良之事蹟者。

3對學校之校務推展,教學環境改善,促進校園之和諧有具體優良之事蹟者。

肆、選拔對象:

1本縣公私立高中(職)以下各級學校教師、行政人員、工友,每校推薦以一名為限。

    2近五年內曾經接受教育部、宜蘭縣政府、本社表揚之優良教育工作者,請勿再推薦。

    3本年度請勿與宜蘭縣政府重覆推薦,否則不予評審。

伍、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宜蘭縣羅東鎮文宗社(羅東孔子廟)。

陸、指導單位:宜蘭縣政府。

柒、報名日期:105年05月01日起至105年05月31日止。

捌、報名地點:本社,羅東鎮北成路一段26號,電話:951-6063。

玖、頒獎日期:105年09月28日紀念孔子誕辰大會(獲獎者另函邀請)

拾、頒獎地點:羅東鎮文宗社(孔子廟)。

拾壹、評  審:本社聘請資深教育工作人員組成評審小組評審之。

拾貮、各校參照本社表揚要點評選推薦之,於報名期限內送達或掛號郵件函送本社。

拾參、推荐事蹟敘述:

1優良事蹟標題。(以十二字內為宜)

2優良事蹟內容。(可採敘述文章或條例式,以八百字左右為宜)

3紙本正本請推薦學校校長核章後寄送本社;另附電子檔傳至loton.confu@gmail.com

拾肆、附  記:

1推薦表請至本社網站一律採A4紙張直式繕打或參閱歷文宗獎《杏壇芬芳錄》。

2受推荐接受表揚人員請附個人二吋(半身)彩色照片二張,

便於編印《杏壇芬芳錄》

 

財團法人宜蘭縣羅東鎮文宗社 105年文宗獎推薦表

 

 

 

 

 

 書

   

 .

 八百字左右

片照色彩

(張二身半吋二)

(名姓、校學寫請面背)

 

學最歷高

名姓

題標

 

 

 

 

齡年

 

職現

 

 

 

 

生出

 地

 

 

 

學校

 

 

住宅

 

 

手機

 

 

推薦學校

 

校  長

 

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參閱歷文宗獎《杏壇芬芳錄》。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羅東孔子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